觀光所遴聘臨時人員2名(第二次徵選)
一、職稱:臨時人員
二、徵求名額:2名
三、資格條件:
(一)性別:不拘。
(二)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(三)學歷:專科以上畢業(含)或同等學歷。
(四)專業需求:
1.熟諳電腦文書處理、FB粉專管理及Youtube影片上架…等資訊工作(Word、Excel、Facebook、Youtube…)。
2.具機車、汽車駕駛執照者為佳。
(五)其他需求: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,刻苦耐勞,能配合活動需要於夜間及假日輪班者。
四、公告效期:112年11月21日至
五、工作內容:1.協助管理官方網站及粉絲專頁、2.協助觀光相關業務、3.協助觀光場域管理及維護、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、工作期限:
(一)自112年12月可上工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(二)自上工之日起3個月為試用期,如經課室主管評定不合格者,則將於試用期滿前終止契約。
七、上班時間:配合鎮公所上班時間及觀光所活動。
八、工作地點:羅東鎮公所(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)。
九、薪資:依本所臨時人員月支標準按月計酬(每月含勞健保費等約31,548元)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:
(一)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依序裝訂成冊:
1.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之簡式履歷表1份(格式可自備或由本公告網站自行列印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3.身分證影本。
4.其他相關證件或資料等(如駕照或技能證書等)。
(二)請於112年11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17時前送達本鎮觀光發展所(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應徵觀光所臨時人員」職務,逾時恕不受理。聯絡電話:(03)9545102分機385游小姐。(基本資料填寫無誤及相關證明文件檢附齊全者,通知面試;未錄取者,恕不退件)。
(三)面試時間:112年12月1日(星期五)下午14時於本所二樓簡報室召開,請應徵人員注意面試通知。
(四)本案依面試情形列候補2名